招生简章
怀柔实验室-清华大学2025年工程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4-08-22
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全面服务国家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清华大学联合怀柔实验室共同开展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面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构建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科学技术研究,培养我国能源科技人才生力军。
本项目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培养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招生专业为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一、 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1、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工程技术或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协作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清华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 申请材料
报名时须选定具体招生院系、专业学位类别,并将研究方向选为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每位申请人仅可报考一个专项志愿。
(一)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12:00-2024年9月2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电子材料方式申请。所有申请人报名、考核所用证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二)申请流程
1. 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
2. 申请人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按规定将如下申请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申请服务系统内上传、确认并提交:
(1)有效身份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
(2)在学证明
(3)外语水平证明
(4)本人自述
(5)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单(含学业排名证明)
(6)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7)《申请攻读推荐免试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8)专家推荐信2 封: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同时请专家协助妥善保存推荐信原件。待后续接收通知将推荐信原件寄至申请人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或将推荐信原件密封(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交申请人寄至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具体地址以后续通知为准)。
(9)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附加申请材料及其证明。
(10)另:上述第2)、5)、8)三项本校学生不需提供。
三、 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
清华大学与怀柔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计划2025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审核分为材料审查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由清华大学与怀柔实验室成立联合专家组进行考核。
(一)材料审查
联合工作组组织不少于3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依招生计划按1:2左右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并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二)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重点考查申请人对专业领域基础理论知识、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协同合作能力、创新潜质、工程素养、长期从事相关工程领域科学研究和工作的兴趣意愿等。每位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推荐拟录取
联合工作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分配方案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并与初步录取申请人沟通确认接收意愿。
(五)确认拟录取
初步录取申请人需按照教育部、本科所在学校和省市招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具体网址和系统开放时间等内容后续将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singhua.edu.cn)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清华大学将在录取当年6月对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并经清华大学调档案审查合格后,方可被正式录取,清华大学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四、 其他事项
1. 专项培养的博士生类型为全日制工程博士,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专项培养过程包含在校课程学习和企业专业实践等阶段。实行工学交替培养模式,工程博士在企业专业实践累计不少于3年,即校内课程学习2年+企业专业实践3年。在校课程学习阶段(原则上2027年6月第二学年结束前)由学校提供校内住宿安排,在企业专业实践等其他阶段学校不提供校内住宿,由企业解决学生校外住宿。学费标准为1.2万元人民币/学年。
2. 专项采取校企导师组指导方式进行研究生培养,研究生入学后结合企业项目确定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
3.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有违学术道德和专业伦理等不当行为,或存在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4. 未尽事宜请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
五、 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1. 专项招生的申请、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tsinghua.edu.cn)或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进行查询。
2. 对清华大学2025年专项招生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1. 清华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招生与学位质量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焊接馆213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71827
电子邮件:gcsxyzs@tsinghua.edu.cn
2. 怀柔实验室招生办
联系电话:010-50915065;010-50918171
邮件:qiaoli@hrl.ac.cn; wangxiaogeng@hrl.ac.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雁东一路8号院